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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李云飞:现世只是考验

  按语 : 在“伊斯兰中国化”初期阶段,笔者写了《什么是“宗教改革”》,以回应该政策以及社会上对伊斯兰进行宗教改革的呼声。黄未原先生就这篇文章同我进行了讨论,表达了一位自由派人士对伊斯兰世界的看法。我们商议后决定将这次讨论发布在各自学术园地,以促进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对话。虽然笔者在该讨论中采取了辩诬的姿态,但深知伊斯兰世界所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甚至威胁到远在东方的汉语穆斯林的生存。(2023年6月11日,旧作新发记)       黄先生,您回复我的文章《谈中东的政教分离》已拜阅,很高兴能与您继续交流。       有神论与无神论的世界观是不一样的,双方的立场极难改变。这立场的改变,必是信仰意义上的宗教皈依——要么我走向无神的世界,要么您成为神的信徒。虽然观念似深渊横亘在两者间,但没什么能阻挡人对真理的追求,以及人与人和而不同的处世理念,所以我与黄先生依然能就这些问题对话。       在您看来,伊斯兰只是宗教,像是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或是如资本主义、共产主义、素食主义者那样的意识形态,所以它是相对的,仅有那么一点作为社会存在事物的合理性,而不完全拥有揭示世界真相的真理。但在我这个穆斯林看来,伊斯兰( 这里使用的“伊斯兰”,指的是对造物主给人类的古兰启示的伊斯兰信仰 )就是揭示了世界真相的真理,它是造物主给人类的启示,揭示了万物存在的原因,人的生死意义,此岸世界末日的必然来临,以及后世的复生和终极归宿。这就是信仰,就如您将无神论和科学主义奉为真理一样。       您说,伊斯兰与科学究竟谁能真正揭示世界真相,问我对科学的态度,以此作为我们展开其他话题的前提。伊斯兰作为造物主启示给人类的真理,与造物主对万物的造化——自然现象之规律——是统一的。作为来自造物主的启示录《古兰经》,与作为认识自然现象之规律的科学——从“科学”这个词的原初意义上来说,两者之间并不冲突。       “科学”在拉丁语作为“知识”( scientia )的意义上,是对世界的认知,这与伊斯兰“尔林”(  العِلْـمُ )作为知识的概念是一致的。由“尔林”一词派生的“阿林”(  العالِم ),在伊斯兰语境...

李云飞:什么是“宗教改革”

      每个时代总要流行点什么。       时下所流行的,是对伊斯兰( 文中的“伊斯兰”,指的是对造物主给人类的古兰启示的伊斯兰信仰 )的宗教改革。虽名为“宗教改革”,却并非欧洲史上的新教改革,也不同于伊斯兰史上的教门复兴( مجدد الإسلام ),而是在现代性名目下的一种反传统、除魅的形式。时下对伊斯兰持宗教改革观念的人,总认为自己所指的宗教改革,是类似欧洲史上的新教改革,实则不是。或许他们对伊斯兰提出这个问题时,意识里朦朦胧胧参照的是新教改革,但就笔者从以往他们的言语和文字中所领教到的,他们观念中的“宗教改革”并非新教改革。 一       欧洲的新教改革,源于天主教的大分裂。在公元1517年,马丁•路德将批判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贴在威登堡大学的教堂门口,从而在天主教会中分离出各独立教会的“新教”来,引发一场延续百余年的反天主教会运动,遂名为“新教改革”。“新教改革”中的“改革”一词,是德文“Reformation”,源自拉丁语“restore,renewal”,意思是“还原”和“更新”。这与伊斯兰复兴中的“تجديد”( 更新、复归 )一词,含义相同。这说明在两个天启宗教社会中,存在着目的相似的两种宗教运动。但它们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对宗教合符时代潮流( 符合现代性,笔者这里还指“中国化” )的改革,截然不同。       路德、梅兰希顿、兹温利、奥科兰帕迪乌斯、布塞尔、法雷尔等新教改革家们的主要目标,“是向经典基督教之未受玷污的源泉的既无增益亦无污染的复归”,他们认为罗马教廷偏离了基督教的道路,必须通过反罗马教廷来复兴真正的基督教信仰。而不是对基督教给予合符时代潮流的改革。当时的新教徒,是比天主教徒还要“保守”的信仰者,他们改革,并非是因时代生存处境,而是因为“赎罪券”这样的关乎信仰原则的问题。       虽然改革的后果是,天主教教会的统治瓦解,而新教也未能建立起独立的教会( 仅加尔文派在日内瓦、法国和苏格兰建立起相对独立的教会 ),欧洲君主专制得到强化,形成民族国家意识,以及后来世俗化的现代社会,而新教内部也因现代性问题分离出反传统的自由主义,但新教改革的初衷是对原初基督教信仰的复归,这是这场...

李云飞:真正该敦促的

      通海县政府5月27日派人强拆纳家营清真寺。       政府动用大批配备头盔、盾牌等装备的武警和特警封锁寺院,暴力驱离回民群众,派便衣警察抓捕抗议者,造成严重警民冲突。尤有甚者,通海警方于28日发布一则“关于敦促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称该县纳古镇发生一起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要依法立案侦查,上演一出倒打一耙的戏码。这无法无天的一幕,在一日间传遍全世界。法治、人权、宗教自由和民族区域自治,就皆在这一幕面前破产了。不知外交系统何年何月才能再将这张漂亮的大国盛世之网,在国际社会编织起来;财政部需要再动用多少公帑,去请阿拉伯世界那帮同僚来背书。       《民法通则》第七十七条规定:“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纳家营清真寺始建于公元1370年,历经明、清、民国和现在的中国,历史久于这片土地上的所有政权,其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其原有的土木结构的古典宫殿式建筑,在文革中遭到国家极左政策的破坏,大殿被改作仓库。改开后回民群众自筹资金,以新样式重建,它是回民群众的合法财产,于情于理都在相关法律保护之范畴。政府部门未经回民群众同意,擅闯寺院蓄意破坏,暴力驱离和抓捕群众,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对此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回民群众对未经同意非法冲入寺院,动用机械设备和搭建脚手架蓄意破坏寺院的行为,有权予以阻止。宗教团体是具有民法规定的法人资格的以宗教活动为主的社会团体法人,在此法律地位下的宗教财产与《物权法》中的物权相关联。《物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据此条文,政府部门应当对破坏的寺院部分给予复原。       《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物权法》第三章就“物权的保护”指出:“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次蓄意毁坏寺院,动用如此多的人力物...

李云飞:努尔西的“自由”

      海先生发来塞义德•努尔西的《向自由致辞》( 附在文末 )。       在奥斯曼帝国宣布开始第二个宪政时期(1908—1922)三日后,努尔西在伊斯坦布尔就此次行宪发表了一番演说。随后他在希腊北部古城塞萨洛尼基的自由广场又重讲过这一话题。海先生现在发来的这篇短文是该演讲的阿文选译。这里我谨围绕它来谈,但开篇免不了要离题万里。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努尔西运动意识形态的“旧塞义德”,或者说它并不适合拿来回应我批判“穆斯林不过问政治”的《自由有价》一文。       当具有葛兰主义背景的检察官,在2013年12月对埃尔多安发起腐败指控后,即在葛兰运动作为正发党的建制派盟友戏剧性地变成国家头号公敌之前,努尔西的弟子阿卜杜拉•耶金、胡斯努•拜拉姆、萨利赫•奥兹坎、菲林奇和阿卜杜勒卡迪尔•巴迪利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警告葛兰及其追随者不要过问政治,认为这违背了努尔西在《光明论集》中的教义。可在我看来,过问政治的葛兰运动和不过问政治的努尔西运动,追随的都是努尔西。只不过前者追随的是“旧塞义德”,而后者追随的是所谓的“新塞义德”。但这新旧塞义德之分,并非是努尔西以后半生否定了前半生,而是一种现实主义的选择。       我是将努尔西放在伊斯兰近代史中来看的。       努尔西的人生( 1877—1960 ),是伴随着奥斯曼帝国向君主立宪制政体转变的宪政运动开始的。1839年的花厅御诏,开启了名为坦齐马特( التنظيمات )的一连串西化改革。所涉领域涵盖政治、军事、财政、法律、文化、教育等等层面,可以说是推倒了伊斯兰社会体系的全盘西化。至1876年哈米德二世签署宪法,坦齐马特落幕,帝国开启了立宪之路。宪法提出两院制议会,即民选的众议院和由苏丹任命的参议院。规定每四年举行一次选举。在1877年,即努尔西出生这年,帝国召开了第一届议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包括穆斯林、基督徒、犹太教徒在内的新内阁。此为第一个宪政时期( 1876—1878 )。       伊斯兰世界第一帝国政权的这种西化,是对乌里玛基于伊斯兰原则维持的传统秩序形式在现代社会的全面否定。宪法的颁布受到乌里玛的反对,他们认为它违背了...

李云飞:自由有价

      自由,从它来到人间便随附“代价”二字。       人被真主造成这样一种存在,他无法独自生活,必须加入社会。当他加入社会时,便将裁断自己的权利,或谓在自然状态下的对自然法的执行权,交予了公众。这种社会/群居生活产生了政治权力。社会成员为能在受到损害或是出现争执时有可申诉对象,就为公众设置一个权威来担任裁判者。这样一来,人类就形成了各式各样的政治社会。       政治社会存在的目的,原是为其成员天生所应享有的权利——自由、平等和独立提供保障的,但因政治权力的集中,总有人会对这些个天赋权利觊觎和掠夺。因社会所具有的行动团体性质,自由与奴役在其中是此消彼长的,社会成员必须时刻为自由而战,为维护其权利而努力。他们要在群居生活中保持一个公民社会的存在。所谓公民社会,它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一个具有公共性质的社会关系领域,它保护个人利益不受国家政权侵犯,监督国家行宪制,使政府之权力纳入宪法的轨道为宪法所约束,使政治运作处在一个合乎法律的理想状态。       近代法哲学家们认为,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建立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的建立,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公民的幸福。但康德认为,法治社会的建立固然可以使人满足对幸福的需求,却不是公民社会的最高目的。公民社会的最高目的乃是让人意识到我们的道德。他认为,人类的法治社会之所能够建立起来,是因为人有道德。认为法治的原则就是道德的原则,而道德的原则就是自由的原则。建立一个公民社会,监督国家实行健全的法治,就是使人成为道德的人,使人意识到自己的自由。康德认为,自由是人的最高尊严,使人配作为万物之灵长。而这通向自由之人的法治社会的建立,有赖于社会成员的努力。当社会成员不再为之努力时,就会有人独揽一切,握有全部立法和执法的权力。裁判者成为统治者,政治社会变作王国。人被剥夺自由,成了其所在社会牢笼里的囚徒,遭受各种灾难和不幸。       “刀剑可以立刻使一切敢于责难他的人们保持缄默。”( 洛克语 )可若人不愿做奴隶,想重获他们作为人的自由,就得起来为它而斗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裴多菲于1848年欧洲革命前,创作了这首名为《自由》的格言诗。但并非是自由于人的价值...

李云飞:砚山

      近几年来,人类不断受到反人类者的危害。       滇省传来砚山县检察院对几位回民宗教界人士的量刑建议:茂龙的林应斋校长八年,罚款五万;松毛坡的马敬伟校长六年,罚款五万;马骜老师五年半,罚款四万;马常胜阿訇五年,罚款三万。现正等待法院判决结果。鬣狗的嗅觉素来灵敏,它们能嗅出回民其势之岌岌可危。它们的夜视能力又极强,故而偏爱在暗无天日的夜间行动。若不是作为改开基本国策的19号文件已沦为一张废纸,人权自由倾荡,断然是不会有这样的量刑建议的。       自2015年刑法第120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增加了第3、4、5、6条款,将“极端主义”列为新罪行/成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术语后,成千上万穆斯林族群的成员便被依据这些个条款指控和被判犯有极端主义罪行。这正是敝人当年缘何极力反对国家将“极端主义”作为反恐的意识形态的基础。它作为一种政党的意识形态,用在法律领域的模糊迷蒙,可在没有证据基础/真正犯有侵害他人权利之罪行的情况下,就对人进行指控和逮捕,并因“涉恐”这个恐怖的罪名而不尊重被逮捕者的正当程序权利——这几位回民宗教界人士就是像被黑社会绑架了一样被逮捕的。       自它被列为刑法条款后,据人民法院历史司法统计数据,仅在初年( 2016年 )被公开宣判的具有穆斯林少数民族身份的涉极端主义犯罪者就有2031人。而在这些人中,85% 是农民。可以说,这项恶法严重侵害了穆斯林身份的国民在这个国家信教和保持自己文化传统的权利。而今对人权之侵犯已肆无忌惮到如此地步,乃至于滇南一个弹丸小县的司法部门,就敢于在没有实质罪行的情况下,让回民的宗教界人士人间蒸发。而今又给出这样灭绝人性的量刑建议来。       瞻阅砚山县检察院的起诉书( 砚检刑诉[2022]319号 ),于书桌前,借着晡时的微光。自听闻这事以来,我一直很好奇,他们要给清白的阿訇定罪会用怎样高超的法律术语。毕竟,在人权好于西方五倍之国,即便是对人之基本权利的侵害,亦是侵的“有法可依”,侵到令当今世界最强大的法治之国目瞪口呆的。起诉书上说,被告人“宣扬极端主义思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的规定”,即纯粹的“思想”之罪/意识形态...

李云飞:此地无银三十两

      鲁迅先生《伪自由书•推背图》里载有里巷间一则笑话:某甲将银子三十两埋在地里面,怕人知道,就在上面竖一块木板,写道:“此地无银三十两。”隔壁的阿二因此却将这掘去了,也怕人发觉,就在木板的那一面添上一句道,“隔壁阿二勿曾偷。”       而今,人权好于西方五倍国已将自己活成这则笑话。       此地无银文化作为他们优秀的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人权好于西方五倍的当下繁荣昌盛,滋润着他们的灵魂,化作涓涓细流的血脉了。只要他们在地里面埋银子,就总会在上面竖一块此地无银的木板。而你只要见着他们竖起了木板,就一定会知晓下面是埋着什么。现在他们的此地无银文化,得到专制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不只是往地里面埋银子,还埋各种罪恶,但上面照样竖一块木板,写道:此地并无发生系统性灭绝伊斯兰文化和大规模囚禁穆斯林的事。但因此文化之故,你只要见着他们竖起否认有罪恶存在的木板了,那木板的下面一定会是埋着滔天的罪行的。于是乎,这此地无银三十两,便成了史翠珊效应( Streisand effect ),试图隐藏某事,反而造成此事为人知。       因为不埋银子改埋罪恶了,隔壁阿二虽比某甲还要愚蠢百倍,却再无将这掘去的必要,而是改为收银子,站在埋着各种罪恶的木板前,同甲某联起手来诓骗全世界。来自“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埃及、叙利亚、巴林、波黑、突尼斯、塞尔维亚、南苏丹、毛里塔尼亚、印度尼西亚、科威特、约旦、阿曼14个国家”的“世界知名伊斯兰宗教人士和学者”,衣冠楚楚,走在被血和泪淹没的土地上。而在此时,西方世界的仁人志士们,却正在为结束这场降临在穆斯林头上的灾难作最后的斗争。       吾深知现代社会是荒诞的,却未曾料到竟荒诞至此。       那些认为伊斯兰世界也好于西方五倍的人,如何解释这燕雀乌鹊巢堂坛兮的现实!这些个混账东西,是如何走到该世界文化和政治的前沿的?不正是正人君子们拱手让予的吗?一个社会的文化和政治的担纲者,便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状态。由此来看,着实是病得不轻。满大街都是读书人/念经人,而知识分子却似乎是死绝了。若这一世界中的精英,能将他们的心力和笔力,倾注于社会变革,伊斯兰世界也不会落得如今隔壁阿二让...

李云飞:面向自我的清算

      玛莎•艾米尼之死引起的反强制佩戴头巾示威运动,已致逾300人丧生,它似一柄达摩克里斯之剑,悬在伊朗头上。该国总检察长蒙塔泽里近日表示,议会和司法部门正在重新审查头巾法。对该国政治略通一二者都能看出,怒火是奔着制度结构来的,但这并非就是说强制佩戴头巾不是问题。在许多穆斯林国家都设有官方伊斯兰警察机构,在伊朗有指导巡逻队,在沙特有扬善防恶委员会,在阿富汗有扬善防恶部,即便是在民主一点的马来西亚也有伊斯兰发展部,其职能是根据伊斯兰法来维护公共道德。诚然,现代国家皆可对其成员制定行为准则/法律,但若是以伊斯兰的名义来制定它们,那么我们就必须要问,在伊斯兰这里,女性有没有不佩戴头巾的权利?这个问题也可以反过来问,女性有没有佩戴头巾的权利?因两者是同一种权利。 一       我未将它当作一个现代性问题来看待,认为这是一种社会世俗化现象,现代女性就比前现代女性更脱离传统;而是将其当作一个历史问题来看待的。当我见伊朗的指导巡逻队在大街上以伊斯兰的名义“促进美德和预防罪恶”时,我所见到的,是一种在阿巴斯王朝时期统治者与宗教学者的公权力之争的历史残留物。若要讲清这一点,还须从这场现代社会运动溯端竟委,去到“黑斯白”( الحسبة )这个概念上。该词原意是“清算”,由此推衍出“劝善戒恶”( الأمر بالمعروف والنهي عن المنكر )来,但它作为一个教义概念,并非出自经训。历史上对它最早的使用,是在阿巴斯王朝第三任哈里发马赫迪( أبو عبد الله محمد المهدي,744-785 )时期,但其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可追溯至欧麦尔。       据史书记载,欧麦尔发现市场上存在欺骗性交易现象,就依据经文6:152节( “你们不要临近孤儿的财产,除非依照最优良的方式,直到他成年;你们当用充足的斗和公平的秤,我只依个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当你们说话的时候,你们应当公平,即使你们所代证的是你们的亲戚;你们当履行真主的盟约。他将这些事嘱咐你们,以便你们觉悟。” )的精神,去监督市场交易的合法性。欧麦尔是第一个拿着打人的鞭子( دِرّة )巡视市场的人,以威慑和处罚违规者。人们见他穿着打着十四个补丁的衣服,拿着鞭子在麦地那市场上巡视。( 伊本•萨尔德:《كتاب ال...

李云飞:复兴运动的余辉

      太阳落去后,仍会留有一点辉光。       书生说:“关于谢赫格尔达威的去世以及对稳麦的损失或者他的整体思想的梳理,能否写一篇文字。目前国内舆论场上一片寂静。”我想,能写的就是夕天的一抹残辉。它由阿拉伯反射过来,将一些断霞散彩洒到汉语世界。但见到这残辉便想起那旭日,一百年前伊斯兰世界的知识分子,面对现代社会,心颤动着,义不容辞地踏上吉哈德之途。我的思绪已离开书桌来到窗外,被带去瞬息万变的二十世纪初——旧有的伊斯兰世界秩序分崩离析,穆斯林被抛进由西方建立的新世界秩序中。但显然,不适合在此评议如此宏大的历史场景,我谨谈一点法学思想的转变。       格尔达威为汉语穆斯林所知,主要是近年来涌现出了一批译者,将其作品引介过来的缘故。这些作品,开阔了汉语穆斯林的视野。虽也有别的领域的译介,譬如对古典作品的翻译,但格氏作品因其所具有的当代特征而独树一帜。其实,汉语穆斯林从格氏作品中所感受到的那种东西,是近代伊斯兰复兴运动的余辉。印度次大陆亦感受到了它。——就复兴运动的历史而言,从艾哈迈德•罕看过去,它是一种“出口转内销”。在印度南部喀拉拉邦穆斯林社区,格尔达威的思想仍在流传。他的诸多作品被翻译成当地的马拉雅拉姆语( Malayalam ),其中《论伊斯兰教律中的合法事物与非法事物》于1983年在当地出版。几乎在同一时间,马恩信先生亦将它译成汉文( 1989年内部印行 )。       该书第一版序言( 1960年 )流露出的法学思想,是鲜明的复兴主义式的,其历史价值超过了书本内容。——一些新译本将它舍去是离本依末。我们从中可感受到一种复兴主义的法学倾向。所谓“复兴主义”( تجديد‎ ),就是以一种周期性的历史观,在认为是处在历史谷底的时候,根据先知的笋奈进行穆斯林社会重建。复兴主义的法学思想,就是直面现代社会挑战,对伊斯兰法进行一种进阶性的诠释,使其在现代社会能像在前现代社会那样继续发挥其法的功能。这在格氏之前,我们能在穆罕默德•阿布笃和拉希德•里达对现代社会问题的一系列教法解释中感受到它。当时的法学思考,一度触及了伊斯兰与资本主义议题。       穆罕默德•阿布笃在1904年颁布的一项法特瓦中,允许穆斯林接受埃...

李云飞:魔幻

      昨日,他们以两票优势赢得胜利。       魔鬼还要人去赞美。若公开去从事他们魔鬼的事业,倒还并不可耻,毕竟魔鬼来在这世上就是要反人类的,站在善和正义的反面,作为一种邪恶力量存在。他们生性就是作为这样一个反人类的东西存在的。人类也能理解他们,在伊斯兰是伊布劣厮,在基督教是撒旦,在佛教是波旬,是拥有一种对他们的认知的。但可耻的是,勾栏院里装纯洁,既已做了魔鬼的勾当,又希图获取个好名声。越是污秽不堪的人,反而愈在意自己的口碑,因他们想用这口碑来作肥皂水,洗掉身上的污秽。       于是,伊斯兰世界各国就排着队去赞美,为厉害国在联合国背书。因伊斯兰世界的排着队去赞美,“异教徒”这个词,还有“西方”,在穆斯林这里就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正面含义,它们几乎成了人类社会善和正义的化身。而“伊斯兰世界”这个词,亦从未像今天这样可耻。华府,——伊斯兰世界眼中的“异教徒”之国以及回民毛粉口中的“美帝”,上月就穆斯林人权问题,连同英国、加拿大、瑞典、丹麦、芬兰、冰岛和挪威这些个“异教徒”之国,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一份决议草案,要求该机构在明年三月举行的下一次常会上讨论厉害国的穆斯林人权状况。       历害国及其忠实粉丝,其中有巴基斯坦、阿联酋、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苏丹、印尼、卡塔尔几个伊斯兰世界的国家,联手否决了该决议案。这一幕真是太魔幻了,它是现代社会其世俗性教科书般的历史案例,在穆斯林人权议题上,伊斯兰世界与西方彻底颠倒了过来。在由47个成员国组成的人权理事会上,伊斯兰世界的国家只有一个索马里为穆斯林人权投赞成票。我们应当将这一幕写在伊斯兰史里,永远铭记它。它是伊斯兰世界,其价值体系、知识体系和社会体系在现代社会失效的标志性事件。       在弃权的国家中,有一个是乌克兰。在该届人权理事会的议程中,有一项(第 49/1 号决议)是关于俄侵乌导致的人权问题设立国际调查委员会的。所以,我在乌国的“弃权”中,只看出了“活该”两个字来。弃权的还有利比亚和马来西亚。两国这种两面都想讨好的作风,是比光明磊落投反对票的穆斯林国家还要可耻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些个骑墙派,终究是要磨坏裤裆的。而在反对的国家中...

李云飞:下一场

      站在拱顶的废墟上,就不免要问下一场会是什么。       五年来,中国化似一场毒疫在穆斯林社区蔓延,最终,法西斯美学取代了人类美学,意识形态顶替了建筑理性,书写了建筑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它并不像破旧立新那样去毁灭一座寺院,而是在毁灭之余还要保留伤痕,这就像是古代的黥刑,在人脸上刺字,再涂上墨炭,以作为擦洗不掉的罪人/恐怖分子和极端主义者的标志。我们每日睁开眼就能瞧见这处黥痕。虽因黥法的不同,黥两眼上方者会觉得比黥两颊者要好,行刑者的刀刻法亦有高下之分,但都同样是受着黵面之辱。这样的羞辱,是要夺去一个族群在社会上赖以生存的尊严感。对于一个共享共同价值和文化的社群,这种尊严感的丧失将消解其文化维系力,进而弱化宗教信仰,而这正是他们意识形态斗争的目的。       毁建筑只是对一个族群进行文化抹除计划的一部分,所有他们见得到的,文字、经书、头巾、清真牌和门头笃阿,还有最为重要的传承我们信仰的教育制度,都会成为他们抹除的对象。最后则是运用一种经典的毛式手法来对人进行改造/再教育,抹除人心中的信仰,使之外表和内里都实现中国化,直至我们在他们眼里是正经八百的“中国人”了。可是,压迫是漫无目的的政治暴力活动,是不会自我停止的,因而就会存在着下一场是什么。       9月7日,在京召开的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动员部署会上,他们“决定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一是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到东中部地区就业创业;二是鼓励和支持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到民族地区就业创业;三是促进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四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吸引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看来,“五十六个星座”不再是“五十六枝花”了。而那句“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本意是,大家成为一个红彤彤的大石榴。各民族不再是绚烂绽放的花朵,而成了被一张红皮裹着的石榴。所有作为族群的文化上的差异性将被消除,社群不再有边界,聚居格局会被现代奴隶制和强迫劳动所打破。建国所宣称的民族宗教政策,...

李云飞:张贤亮和他的菩提树

      每一场迫害我们的运动,都应是一棵使人觉醒的“菩提树”。人从树下站起来,义无反顾地踏上民权之路,成为一名捍卫公理/基本权利的战士。真主“让你们活到一个定期,以便你们明理。”(40:67)可在“菩提树”下的并非都是佛陀,清晰而冰冷的现实漫漶成了深沉的睡梦,顿亚是无法醒来的长眠,虽身历其境,穆民先辈的身影依稀犹在眼前,却仍不免要留给历史一堆腐骨。 2022年9月10日,灯下       在看完《我的菩提树》合上书本的这天中午,张贤亮去世。       冥冥之中的这种安排,教人想起他的过往来。一九五七年的一首《大风歌》让他一夜成名,同时因被认为是怀疑和诅咒社会主义社会而被打成右派,送进塞北的西湖农场,“劳动改造”了二十二年。老张把这经历看作是他人生的菩提树。据他说,他在那段特殊的光阴里触碰到了生命的真谛,可他并未因此就胸怀天下苍生和追求社会正义,而是俗气地死在他的西部影城。       相比起积极分子和红卫兵来,右派张贤亮无疑是值得尊重的,毕竟他有过东方古拉格的生活体验。一九六〇年,西湖农场犯人(右派劳教人员)每人每月的口粮标准从二十斤降到九斤。这九斤口粮并不是成品粮,而是带着皮和壳一起碾磨的原粮。人不像动物可以反刍,所以皮壳无法消化,都堵塞在肠道里,犯人们抱怨说:“吃了稗子面馍拉不下屎”。这句话就被定性为反动言论,谁拉不下屎谁反动。       后来犯人们这九斤原粮也吃不上,都被政委、队长们暗地里分吃了,只能喝野菜汤,而且每顿饭只有一木勺。犯人们为了活下来就拼命地四处找吃的,在他们眼里绿色的是菜会动的是肉,野草、树叶、菜根、老鼠、癞蛤蟆和身上的虱子都成了食物。       有位和老张同住的狱友,在弥留之际长叹一声说:“早知道这么死,我就那么死了。” “那么死”说的是自杀。老张幽默地问他:“那么,你怎么不那么死呢?”他说:“唉!来不及了!”当时有位知识分子犯人,他的妻子带着女儿千里迢迢来探望他,省吃俭用带给他一点食物。他没和妻子说一句话,也没给女儿一个拥抱,而是拿过食物蹲到一旁狼吞虎咽,吃完后,就在妻女面前用镰刀割颈自杀了。这就是一个成功“那么死”的例子。     ...

李云飞:说谎政治

      日内瓦8月31日午夜,巴切莱特女士的办公室发了一份人权问题评估报告,指中国对穆斯林犯下“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其严重程度或已构成反人类罪。该报告是在她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任期结束前几分钟发布的,这揭示了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多么险恶,让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事像是黑社会犯罪集团。       报告写得很保守,可正因其保守而无懈可击,借该办自己的说法,是“基于对人权高专办目前可获得的文件材料的严格审查,并根据标准人权方法评估了文件材料的可信度。特别关注了中国政府自己的法律、政策、数据和声明。人权高专办还要求提供信息,并在整个过程中与中国进行了对话和技术交流。”它像是检察官为启动法律程序所提供的事实,并且让中国对着报告逐字逐句来为自己辩护。但因这种侵犯人权就是来自你白纸黑字制定的法律和政策,还有一堆向国际社会公开发布的白皮书,纵然是钉嘴铁舌,有城墙厚的脸皮,也改变不了这种事实。       在国际社会看来,你是有着一整套侵犯穆斯林人权的法律体系的。在该体系下,“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被与穆斯林族群的信仰和文化习俗联系起来,因而是带有宗教压迫和种族歧视的。又因这些法律作为识别所谓有“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的“风险”的人的指标,过于简单化且带有主观性,从而赋予执行他们的政府部门和官员重大自由裁量权。关键是,当穆斯林在这套侵犯人权的法律体系中完全丧失人权后,酷刑、虐待和性侵犯等所有我们能够想见到的罪行就都会发生。       勿谓制定个法律就是法治了,就像哈耶克在对法治的评论中说的,它是对事先制定的规则的遵守,中国的宪法规定了宗教自由,建国时确定了少数民族的自治权以及享有自己文化的权利,政府只有对国民遵守这些规则才是法治。而不是事后再制定各种法律去层层剥夺这些个权利。这种事后通过制定法律来侵害人权的做法是法制,即“刀制”,也就是在一旁拿着刀来统治。你当然可以说,我们“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搞刀制,但就不能再说自己是法治,到国际社会去强调穆斯林多么享受你这套制度。而今以法治之名行刀制之实,全世界到处说自己是天下第一法治强国,人权好西方五倍,脸不红心不跳。       先是否认存在“再教育”营,到了2018年10月又说我们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