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沙人的血,溅洒在地上。 虽然地面上早已涂满巴勒斯坦人的血,多到能淹没现代人的文明,让国际体系坍塌,可这次的溅洒 尤为 让人感到悲痛。虽然自由之取得常不免于流血,但应该是离自由更进一步,哪怕是一寸距离。在战士将要绝迹的光阴,人不免要倾向于效益主义和结果论。每一滴血是否值得,则要从它是否达到最高内在价值来判断。所以,这“阿克萨洪水”行动于巴勒斯坦人之自由而言,我看到的是,它并不顾及这种自由之目的。革命、抵抗、解放这些在巴勒斯坦斗争史上的重要概念正在失去其含义,退化为在深重的压迫下的一种本能的战争反应。眼下正在发生的一切,已是鲁迅所说的“以血的洪流淹死一个敌人,以同胞的尸体填满一个缺陷”了。 当整个世界争先恐后地排队去为强人辩护,漠视弱者的处境和生命,并为一场对弱者的屠杀开绿灯和站脚助威时,我们知道,巴勒斯坦人在这样的世界是无望的。不论他们是努力争当国际社会眼中的模范好公民还是恐怖分子,他们都没有未来。因为不会有未来,“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这以强权作装饰的地面,花朵无处存在,到处是黑暗与虚无。于是,地火要喷发出来,烧尽一切,连同巴勒斯坦人自己,以换取大地重生。倘若不是这样的,你便不能去理解一次自杀性的军事行动以及随之而来的自毁性的后果。 地火是要烧尽一切的,这是它无情的本性所决定的。但是,我们无论处在怎样的绝境,都不应伤害平民。“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 5:32 )康德曾言,“人的本质”在于“每个人都代表人类”。所有军队都有义务保护平民。这不是现代社会才有的战争法,而是人类的伦理,是人之为人的一个基本前提。这种伦理本就是一项来自天启宗教的神圣内容,是真主为人类制定的生存规范。故而它是一项伊斯兰价值,亦曾在历史上被先知本人和其弟子严格遵行。当其军事行动设定为是“为阿克萨”这样一个宗教目标时,该价值更应当得到遵守。 不论现在巴勒斯坦人斗争的目标是让原住民回家,或是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从他们作为穆斯林的身份上来讲,他们应当为伊斯兰价值和文化而战。而也只有这个目标才是真正值得去让人做出牺牲的...